穆斯林通讯61期


总主编:
张福亭
主管:
《穆斯林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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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穆斯林文化促进会
编辑出版:
《穆斯林通讯》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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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
甘新连续性内部资料0126号
 


  

教法译介

 

穆斯林可以捐献自己的器官吗﹖

 

 

  问题:一切赞颂全归安拉,化育众世界的主。愿主赐福我们的领袖穆罕默德及其后裔。我想告诉你们,意大利颁布了一项声明,声明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将自己的器官在专业医生确诊医学死亡(即脑已死亡,心脏仍在跳动)后捐献出去。

    请告知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以便转告他人……。

 

    回答:《穆斯林圣训集》中艾布胡莱勒传述:当一个人归真后,他的工作就停止了,唯有三件事:“永不停止的施舍,造福人类的知识,为他祈祷的廉洁子嗣”。

    永不停止的施舍就是安拉回赐不停止的施舍。即使主人归真了,只要还有人受益于他的施舍,其主人依然享有报酬。比如作为“沃格夫”的实业,用其利润救济穷人,帮助孤儿寡母、老弱病残,或是将其利润用于清真寺,学校、宣教者、教师等。

    施舍有时是用钱,这已是较为普遍且人们都习以为常的。而有时施舍则不用钱。使者在圣训中曾阐明:所有的善行是施舍,所有的好事是施舍,所有能给人带来好处,或为人抵制伤害的,都是施舍。圣训还告诉我们,清除路上的障碍物是施舍,美好的言辞是施舍,对穆斯林兄弟微笑也是施舍。

    我们要说的是在死后捐献器官的问题,如有人遭遇严重的交通事故后,专业医师诊断他的大脑已经死亡,虽然心脏还在跳动。这时可以把他送到医院,摘下部分还没有死亡的器官,如心脏、肾、脾、角膜等,供那些急需这些器官的病患者使用,以挽救那些生命受到威胁的人。

    世界伊斯兰大会发表了国际伊斯兰法学会的一份声明,该声明称已被确诊的脑死亡可以按死亡对待。

    因此,穆斯林可以捐献部分器官,如心脏和肾等。如果一个穆斯林自愿留下这样的遗嘱,他美好的举意将得到安拉的回赐,因为他做了一件利人却不损己的事,他在挽救一个濒临死亡的生命。安拉说“救活一个人,如救众人。”(4:32)

    众所周知,如果不把这些器官捐献出来,那过不了几天就会腐烂,那为何不把它们捐献出来,挽救他人,获得报酬,却要白白地浪费掉呢?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把这些器官捐献给非穆斯林,尤其是生活在非伊斯兰社会的非穆斯林 ,也能获得报酬和回赐吗?

    我们说:这是安拉在《古兰经》中制定的善行,它针对穆斯林,也针对非穆斯林。安拉说:“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者,真主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

    穆斯林法学家们都主张,除天课外,其它施舍可以给非穆斯林。在穆圣时代,部分穆斯林为那些以物配主的亲属们提供生活费时,思想上有些困惑,安拉便降示了如下经文:“引导他们,不是你的责任,但真主引导他意欲的人。你们所施舍的任何美物,都是有利于你们自己的,你们只可求真主喜悦而施舍,你们所施舍的任何美物,你们都将享受完全的报酬,你们不受亏枉。”(2:27)

    安拉在《古兰经》中形容那些行善的人时说:“他们为喜爱安拉而赈济贫民、孤儿、俘虏。我们只为爱戴安拉而赈济你们,我们不希望你们的报酬和感谢。”(114:8—9)安拉表扬那些救济俘虏的人,当时的俘虏都是多神教徒。

    有正确的圣训传述:一个淫妇因给一条快要渴死的狗水喝,而得到了安拉的饶恕,还有人因给狗水喝,安拉也回赐了他。圣门弟子们说:“安拉的使者啊,善待牲畜也有报酬吗?”使者说:“善待凡是有生命的都有报酬。”

    如果善待动物都有报酬,那善待人会没有报酬吗?

    因此,我们认为穆斯林无妨将器官捐献给非穆斯林,而且这样做是有报酬和回赐的。应该肯定的是,这样做会使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双方受益。因为穆斯林可以受益于非穆斯林的捐献,而穆斯林的捐献也可使非穆斯林受益。这属于安拉和使者所要求的公平和行善。

    愿安拉赐福我们的使者

中国穆斯林   黎明编译

 

 

礼拜中动作先于伊玛目

问题:我们看到清真寺里,周围有些人预测伊玛目的动作而不是跟随伊玛目。有时候他们的动作在伊玛目之前。教法对这事是怎么裁决的?

 

    回答:赞颂全归安拉!

    艾布·乎热勒(愿主喜悦他)的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任命伊玛目就是要跟随的。当他念‘真主至大’,你们就念‘真主至大’,不要在伊玛目之前念。当他鞠躬,你们就鞠躬,不要在他之前鞠躬。当他念‘真主确已听到赞颂者的声音’,你们就念‘真主确已听到赞颂者的声音’。当他叩头,你们就叩头,不要在他之前。如果他站立,你们就站立;当他跪坐着祈祷时,你们也跪坐着祈祷,你们所有人都要这样。”(这段圣训由艾布·达吾德传述,正确的圣训也对此有类似记载。)

    我们从这段圣训中知道:必须跟随伊玛目,他是礼拜动作、行为、念词的引导者。与他不同是不允许的。我们还从这段圣训中学到:预测或在伊玛目之前做动作是被禁止的,如果是故意的,拜功将被废除。推迟在伊玛目之后很久,与提前一样,也是不允许的。

    “任命伊玛目就是要跟随的”,这句话意思是跟随者不能先于他,或是与伊玛目同时行动;他的动作必须一直跟在伊玛目的动作之后。安拉彻知一切。

 

中国伊斯兰在线   aishas编译

 

 

穆斯林可以祝贺非穆斯林的节日吗?

 问题:我在德国读书,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们。在德国有一些诸如国庆一类的法定节日,还有一些诸如圣诞节之类的宗教节日。不知在哪些节日可以向他们表示祝贺?这些节日里,可以给同学、老师、同事或室友送些小礼物,表示节日的祝贺吗?听有些兄弟说这样做是非法的,是大罪。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在肯定他们的信仰,附和他们的行为和参与他们的宗教活动。

    我想,以一副不谙世事般的冰冷面孔面对这样的友情是一种与穆斯林的身份不相符的行为。会让人觉得穆斯林难以相处。这会损害伊斯兰和穆斯林的形象。祈求安拉使我们的民族受益于你们的知识,愿安拉回赐你们!

  

  回答:无疑,这是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敏感的问题。生活在欧美各国的兄弟们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他们与基督教徒生活在一起,跟他们有着必然的无法回避的联系。如邻居、同事和同学等。

  对这些既不为宗教与穆斯林为敌,也不把穆斯林从家园中驱逐出去,反而与穆斯林和睦相处的非穆斯林,穆斯林应该持什么态度?

    “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确是喜爱公平的。他只禁止你们结交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曾协助别人驱逐你们的人。谁与他们结交,谁是不义的。”

    《古兰经》规定,与穆斯林和睦相处的人,可善待他们,公平待遇他们。

    布哈里和穆斯林传述,艾布·伯克尔的女儿艾斯玛来问先知:“安拉的使者啊!我的母亲来看我,可她是多神教徒,我可以接待她吗?先知说:‘你接待她。’”

  对待多神教徒尚且如此。须知,伊斯兰对有经之人(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的态度要比对待多神教徒的态度友好很多。《古兰经》甚至允许吃有经之人的食物,娶他们的女儿;“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有信仰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对于你们都是合法的。”(5:5) 

    应该肯定,如果在穆斯林的节日,这些人主动来向穆斯林祝贺(如提问者所言),那就可以在他们的节日向他们祝贺。 

    穆斯林不应在道德和修养方面落在非穆斯林后面,而应该超过他们,比他们更有修养,更有道德。正如圣训所言:“信仰最完美的信士,便是修养最好的。” 穆圣(愿主福安之)说:“派遣我,只为完成美德。”

    如果我们想让他们了解伊斯兰,走近伊斯兰,喜欢穆斯林,就必须要以德服人。无礼和粗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穆圣在麦加时期,尽管多神教徒残酷地迫害穆圣,但穆圣仍然以德相报,以礼相待。令人奇怪的是,就在他们迫害穆圣的同时,他们有重要物品时,仍然到穆圣那里存放。这完全是由于穆圣高尚的人品和道德。

    那么,在这些节日,穆斯林个人或机构无妨向他们口头祝贺,或是用一些不含有与伊斯兰原则相违背的贺卡祝贺。

    在这些节日常用的祝贺词一般不含有任何肯定他们的信仰的内容。而应该是一些祝福语。

    穆斯林也无妨接受他们的礼物。因为穆圣就曾接受过非穆斯林的礼物,如埃及的大弓等。不过这些礼物不能是伊斯兰所禁止的,如酒、猪肉、佛像等。

    伊本·泰米叶等法学家对这个问题非常严格。我与他们一样,坚决反对过多神教徒和有经之人的节日,或是参加他们的节日。我们发现有些穆斯林在过圣诞节,就象过开斋节和宰牲节一样。这是不合法的。我们有我们的节日,他们有他们的节日。不过我认为,如果与他们有邻居、同事甚至亲戚关系时,在这些节日,向他们表示祝贺是无妨的。以礼相待,建立友谊也是人类共同的习俗。

    以上都是针对宗教节日的。至于其它一些节日,如建国日、母亲节、儿童节、劳动节、青年节等,穆斯林都无妨在这些节日向别人祝贺,或是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参加这些节日。不过要避免出现有违伊斯兰教法的事项。安拉至知!

 

优素夫·格尔达威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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